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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概論下冊(第二十六篇)

1042-Book

利未記概論下冊(第二十六篇)

本書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五九年十月五日起,在台北帶領為期三個多月之事奉訓練,其中關於讀經的第五部分信息。

信息內容

第二十六篇是『利未記的豫表(十九)喫聖物的條例,以及為許願並甘心獻之供物蒙悅納的路』。

真理要點

一、利未記二十二章一至十六節說到喫聖物時該有的聖別。聖物,指在神的百姓獻給神的物中,有一部分要分別出來歸給祭司,作祭司的享受。聖物表徵基督,祂是神賜給事奉之人享受的。但是凡身上有不潔,卻接近聖物的,那人必從耶和華面前剪除。這表徵我們不能一面帶著世界的污穢,一面又來享受基督;我們必須先徹底對付玷污,免得遭受屬靈的死亡。

聖經開頭給我們立定一個清楚的原則:人一接觸善惡知識樹,受了玷污,立刻就有基路伯和四面轉動發火焰的劍,把守生命樹的道路(創三24)。人既受玷污,就無法帶著污穢來享受生命樹。人不能一面帶著罪惡、污穢、世界和肉體,一面又來享受基督;要享受基督,必須先受審判和對付。這就是『用水洗身』所豫表。人一沾染污穢,就不得有分於基督;要享受基督,就得先審判自己的污穢,對付一切玷污。

二、污穢的來源有四:第一是痲瘋,第二是漏症;都是從人身上出來的。第三是觸著那因死人不潔淨的物,或洩精的人,或觸著不潔淨的爬物,或觸著不潔淨的人。第四是喫自死的,或被野獸撕裂的;這表徵沒有接受基督的救贖。『觸著這些的人,必不潔淨到晚上。』表徵污穢必須有一個結束,必要告一個段落。

三、為許願並甘心獻之供物蒙悅納的路,乃是要獻純全無殘疾的供物。然而這不是說,我們所獻的基督有殘疾,乃是指我們獻的人在經歷中有殘疾。好比有的供物是體型較大的牛,有的是羊,有的是體型更小的鳥。供物有大小之分,並不是指基督有大小之分,而是指我們對基督的經歷有大小、多少的分別。同樣的原則,不是我們獻上的基督有殘疾,而是我們獻的人在對基督的經歷上有殘缺。我們若在對基督的經歷上有殘缺,所獻的基督就不能蒙神悅納。

實行要點

一、聖物乃是祭司日常的食物。根據利未記二十二章四至八節,若是一個祭司早晨起來就觸著污穢的人或物,那一整天內就不得喫聖物。換句話說,他那一整天可能沒有可喫的。這就使他深刻的感受和體認:污穢是接觸不得、摸不得的,而且污穢是該受審判、對付並除掉的。因此,人一沾染污穢,必『不潔淨到晚上』,也就是有一段時間無法享受基督;必須『用水洗身』,審判並對付自己所受的玷污,纔得以恢復對基督的享受。

二、『凡外人不可喫聖物;寄居在祭司家的,或是雇工,都不可喫聖物。』表徵未得救的人,或在對神的事奉上無分的人,不可享受基督。一個人得救之後,享受基督這聖物有多少,乃在於他的事奉有多少;沒有事奉,就沒有享受。事奉和享受基督乃是互為因果。若有基督徒無法享受基督,那表示他缺少事奉。基督徒正常的光景乃是越享受基督,就越有事奉;越有事奉,就越享受基督。基督徒若無分於對神的事奉,他就是一個外人,不能喫基督這神的聖物。

三、感謝祭要獻得可蒙悅納,就必須當天喫完。這表徵我們獻上基督作為對神的感謝,必須是新鮮的、全新的,一點不可留下以致變為陳舊。我們對基督一直要有新鮮的經歷,乃是藉著更新的奉獻,與神之間有更新的關係,以及更新的交通。我們所獻上的一陳舊,就不蒙悅納;必須更新,纔能蒙神悅納。

問題研討

一、祭司觸著污穢後,如何恢復對基督的享受?

二、請說明獻純全無殘疾的供物之意義。

三、獻感謝祭要當天喫,一點不可留到早晨,為何意義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