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召會中真正的權柄(第十三段第三至四章 )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七年第三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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召會中真正的權柄(第十三段第三至四章 )李常受文集一九七七年第三冊

本段係李常受弟兄於一九七七年十二月二十至二十一日, 在美國加州安那翰向長老們所釋放的信息集成。

信息內容

第三章『變化的意義以及治理而不控制召會』,第四章是『召會中真正的權柄』。

真理要點

一、召會乃是新人(弗二14~16)。新人要產生,就需要藉著我們心思的更新,經歷足彀的變化(羅十二2)。變化實際上乃是為著新人。保羅說,我們『漸漸變化』成為得榮之基督的形像,從榮耀到榮耀(林後三18)。這不是指在外面改良我們的行為,乃是發自裏面新陳代謝的過程。變化的發生乃是藉著心思的更新,而不是藉著矯正人的行為。更新是變化的過程,變化乃是由更新來完成。歌羅西書三章十節說到『更新』:『這新人照著創造他者的形像漸漸更新,以致有充足的知識』,這事實表明,更新主要發生在我們的心思裏。

二、召會中需要有治理,但不需要有控制。在人天然的心思裏,治理是一種控制;在聖經裏管理的意思不是控制或轄管別人,乃是藉著作別人的榜樣而帶領他們。無論召會該作甚麼,長老都該領頭去作。如果有些聖徒在召會生活中作了引起分裂或違背真理的事,長老就需要起來施行治理(提前一3~4,多三10)。這不是控制,乃是治理。今天很少基督徒能區別這兩件事。

三、召會中真正的權柄不是來自知識、才能或地位,乃是完全出於生命。在民數記十六章裏可拉和他一黨的背叛,與祭司職分有關。主告訴摩西,要以色列十二支派取十二根杖(枯槁的死木),放在見證的櫃前(十七1~7)。第二天早晨,其中一根杖,就是利未家亞倫的杖,生了花苞,開了花,結了熟杏。這記號指明亞倫蒙神悅納,在神所賜的祭司職分上有權柄。

生命經歷

一、正確、充分的變化首先將我們從分裂遷到一裏。神的形像有一個屬性,就是一。所有的基督徒都有同樣神聖的生命,並且都只有一個人位─基督。為使一個新人在實行上實化出來,使徒保羅囑咐我們不要模倣這世代分裂的潮流,乃要藉著心思的更新而變化,好有喜愛一並恨惡分裂的心思。變化拯救我們脫離作帶領人的野心。主說,我們若想要為首或為大,就要作我們弟兄的奴僕。在聖經裏,長老不是轄管別人的王,乃是服事眾聖徒的奴僕(彼前五1~3)。領悟長老是奴僕,會使許多弟兄放棄作長老的野心。我們必須看見,宗教階級制度和分裂,乃是廢掉新人的兩件事。

二、在提摩太前書三章二節,監督(就是長老)該樂於待客。沒有甚麼事比接待更麻煩,任何渴望作長老的人,該問自己和他的妻子是否已豫備好接待客旅,也該問是否樂意承受接待的麻煩。並且監督還要善於教導,長老必須學習教導。這裏的教導與父母給兒女的教導相似,長老必須善於給聖徒這樣的教導。如果眾地方召會的所有聖徒都清楚看見,長老職分包括作奴僕服事,並且必須樂於待客並學習教導,就沒有人會有野心要得長老職分了。

三、主恢復裏所需要的不是影響力、口才、知識或才幹;所需要的乃是發芽、開花、並結果子的生命。長老職分在於這位弟兄的身上有多少生命的彰顯。長老若在靈裏並在生命裏,他們身上若有復活的生命,並且他們是發芽、開花、並結杏子餧養人的,眾聖徒靈裏的聖靈就會印證他們的所是;眾聖徒的深處會阿們。然而,一位長老若不在生命的靈裏操練自己,至終聖徒就不會稱許他。聖徒為了學習屬靈的功課,也許不說甚麼,但他們裏面會失去對這種長老的信任。

問題研討

一、請說明變化的意義。

二、試說明治理召會和控制召會的不同。

三、試從民數記十六、十七章說明真正的權柄乃是出於生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