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召會的恢復(二)召會原初的情形、召會的墮落、以及召會的恢復

新約啟示,神對於召會有一個明確的心意、定旨和目標,然後祂進來完成祂的定旨(啟四11,弗一4~5,9,11,22~23)。新約也清楚的記載,神的仇敵如何進來破壞神所成就的(太十六18,十三24~32)。

『恢復』一辭意指一樣東西原初有,後來墮落、破壞、失去了,必須將它帶回原初的情形和正常的光景。恢復的原則是:『從起初並不是這樣』(太十九8)。因此,我們說到召會的恢復,意指召會需要被帶回原初的情形,以完成神永遠的定旨,並祂對召會起初的心意。因此我們在主恢復裏的歷史不是一種組織或運動,乃是一個恢復的歷史。

我們應該就著神的心意和祂的成就,以及撒但破壞的工作,明白召會需要恢復。新約啟示,神要得著召會,神的仇敵卻來破壞召會。內在一面,撒但損害並敗壞神的子民(徒五3);外在一面,撒但破壞神所成就的(太十三32)。撒但也分裂基督的身體,並藉著聖品階級與平信徒制度扼殺肢體的功用(西二8,啟二6,14~15)。但神乃是一位有永遠定旨的神,因此在撒但的破壞後,神就進來重新作祂先前所作過的。這就是祂的恢復。

我們需要認識召會原初的情形以及召會的墮落。召會原初的情形有以下特點。第一,信徒不分階級(羅十二4~5)。第二,完全與世界分別,在世界而不屬世界(羅十二2,約壹二15,林後六14~17)。第三,完全斷絕偶像,並完全讓神說話(約壹五21)。第四,一地只有一個召會,一個基督身體的顯出(林前十二27,一2,啟一11)。第五,各地召會交通雖是一個,行政卻是各自獨立的,沒有總會,也沒有聯合會(林前十16)。第六,眾召會尊崇基督為元首,讓聖靈掌權(西一18,二19,徒十三1~2)。召會的墮落則包括:有了階級,與世界聯合,有了偶像,有了分裂,不讓神說話,有了統一的組織,篡奪了基督作頭的地位,侵犯了聖靈的主權。

召會的恢復是逐漸進步的。第一世紀還沒有過去,主的恢復就開始了。在十六世紀,路德馬丁起來改教,將封鎖的聖經解禁,並根據聖經恢復因信稱義(羅一17)。在十八世紀,新生鐸夫被主興起,帶領摩爾維亞弟兄們恢復召會生活;他們與世界斷絕,去掉階級之分,注重交通配搭,盡力保守合一,讓基督為首,讓聖靈掌權。在十九世紀,主在英國興起一班弟兄們,進一步恢復召會生活(啟三7~13)。不過,因他們在某些方面失敗了,所以主在整個西方世界無法繼續往前。

我們需要看見主在遠東的恢復。在一九三三、三四年間,我們清楚看見召會以地方為界限的原則(徒十四23,多一5,啟一1)。召會的行政是地方的,但交通是宇宙的(林前十16~17)。各地召會不能有統一的組織,因為各地召會都該直接受元首基督的管治,也該直接服聖靈的權柄(西一18,徒十三1~2)。我們注重普遍的祭司職分;每個得救的人都是祭司(彼前二5,9)。我們也注重身體的配搭事奉(羅十二4~5,林前十二12~27)。末了,我們還注重召會事奉的實行。

主的恢復與今天的基督教全然不同。主的恢復與基督教之間不可能妥協(太十三31~33,44~46,啟十八4,十九1~3,7~9),因為召會的恢復就是要脫離不合乎聖經的聖品階級與平信徒制度,並歸回起初照著神聖啟示而有之召會生活的純正實行(二6,15,太十六18,啟二20~22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