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與升天基督天上的職事合作(一)尋求在上面的事

歌羅西書三章一節說,『所以你們若與基督一同復活,就當尋求在上面的事,那裏有基督坐在神的右邊』。在升天裏,基督是坐在神的右邊者。『神的右邊』表徵尊榮的首位,是宇宙中第一且至高之處,神已將升天的基督安置在那裏,將全宇宙的首位和至高的尊榮給了基督(來一13)。在上面的事,即在諸天之上的事,與在地上的事相對。在上面的事,包括升天的基督和關於祂的一切事;在地上的事,包括文化、宗教、哲學和人的修行(西二8,16,18~23)。要尋求在上面的事,我們就必須在這些事所在的地方,因為我們在基督的升天裏與祂同有一個地位(弗二6),我們就能尋求在上面的事。

按新約來看,在上面的事包含基督的升天、登寶座,以及被立為元首、為主、為基督(徒二36)。祂被立為萬有的主,是要得著萬有;祂被立為基督,作神的受膏者(來一9),是要完成神的使命。此外,基督在升天裏,得以向著召會作萬有的頭。『向著召會』含示一種傳輸,凡元首基督所達到、所得著的,現在都傳輸給祂的身體-召會。在這傳輸裏,召會與基督同享祂所達到的一切:從死人中復活,在超越裏坐下,使萬有服在腳下,以及作萬有的頭(弗一19~23)。還有,主耶穌已經得了榮耀尊貴為冠冕(來二9);祂是開拓者,開了一條進入幔內之榮耀的路,又是先鋒(六19~20);祂是我們的大祭司,是真帳幕的執事(八2);作為登寶座者,祂乃是照神永遠的經綸作神行政的中心(啟五6)。這樣的事纔是在上面的事,我們應當思念這些事,回應並返照基督在祂天上職事裏的活動。

為著尋求在上面的事並思念這些事,我們需要轉向我們的靈並經歷靈與魂的分開(來四12)。惟有當我們在靈裏,我們就在天上,思念在上面的事;當我們不在靈裏,我們就是屬地的,思念在地上的事。因此,尋求在上面之事的路乃是轉到靈裏,並呼求主的名(羅八16,十12)。從天上的基督那裏,到地上我們這裏,藉著我們靈裏包羅萬有的靈,有一種傳輸在進行。我們的靈是接受神聖傳輸的一端,天上神的寶座是輸送的一端(啟五6)。我們轉到靈裏,就被提高到天上。因著從天上神的寶座達到我們靈裏的傳輸,當我們在地上經歷並享受基督時,就同時也在天上了;我們在靈裏便與基督同有一個地位,尋求在上面的事。

我們需要經歷靈與魂分開。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二十三節表明,魂與靈是不同的,是兩個分開的東西;魂與靈之間有很大的不同。魂與靈可以被分開,不論我們的靈如何深藏在我們的魂裏,二者仍是兩個不同的器官,所以我們需要經歷分開我們的魂與我們的靈(來四12)。既然靈是這樣深藏在魂裏,所以必須藉著神那活的、有功效的、『比一切兩刃的劍更鋒利』的話,把靈從魂分開。聖經告訴我們,屬魂的人和魂本身,不能領會或領受屬靈的事;只有屬靈的人看透屬靈的事,並且喜歡領受屬靈的事,也喜歡認識並經歷在上面的事(林前二15)。藉著經歷魂與靈的分開並藉著操練我們的靈,我們就能尋求在上面的事,並思念這些事;於是基督天上職事裏的豐富就傳輸到我們裏面,我們就被變化並為基督所構成(林後三18)。